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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港東2、3碼頭優先靠泊費轉彎。 記者牟玉珮/攝影 |
基隆港務分公司為解決基隆港東岸客運碼頭船席吃緊問題,擬定郵輪優先靠泊辦法,要航商買船靠優先權,但因航商不從,大幅修正,改限以母港操作的國際線客輪,並在航次衝突時才需要花錢「搶優先」,目前正試圖說服航商,定明年初實施。
國際郵輪來港數量逐年成長,但東岸客運碼頭僅能同時靠兩艘郵輪,經常發生「搶碼頭」的情況。基隆港務分公司修訂基隆港舶舶繫泊作業要點,訂定客輪優先靠泊契約,讓靠泊東2、3碼頭的航商多花一些錢,來解決船席相爭問題。
基隆港務分公司今年10月告知航商,但遭航商批評,抨擊這項辦法是「富人條款」,並提醒港務公司,若基隆港獨排眾議,貿然收取優先費,會影響國際郵輪靠泊意願。
由於反對聲浪大,基隆港務分公司聽取各航商意見後,大幅修改辦法,這兩天已定稿,正逐一拜訪基隆航商說明。基隆港務分公司港務長林福港表示,這項辦法適用以母港方式操作的國際線郵輪,掛靠港郵輪不在其內。
明年起預報船期者,每航次要先繳訂金12萬元,若航次多者也可選擇月繳,如期來,就退還或抵繳船舶港灣費用,若無正當理由未到港,就沒收訂金,以免船期任意更改,造成碼頭閒置或使用上的衝突。
若兩家以上預報航次衝突,經港務分公司協調不成,才需要訂優先契約,每航次付費18萬元,可取得優先靠泊權,如果兩家都買優先,由港務分公司依來港船舶長度、吃水狀況指泊,只收其中一家,另一家若被指定靠其他碼頭,可取回退費。
林福港表示,「就好像訂總統套房一樣」,因為碼頭稀少,所以誰先買誰先靠。港務分公司這兩天拜訪基隆船務代理業,反對聲音已減少許多,林福港說,會匯整大家意見,報總公司同意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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