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開貨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昨天被檢方聲押,台北地院裁定駁回,檢方提即時抗告。高院今天凌晨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最快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張德正能否回家過年仍有變數。
張德正25日清晨駕駛貨車,在凱達格蘭大道由東往西行駛,穿越重慶南路,衝破府前埋設鐵欄杆、雞爪釘、地虎(鐵柱)等層層阻絕設施,衝破防彈門進入總統府車廳。張德正昏迷被送往台大醫院治療。
北檢昨天指揮警方拘提張德正,訊後認為張男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古蹟、毀損建築物及毀損物品等罪嫌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德正於法院訊問時所述內容與警詢時幾乎相同,且他的傷勢是否能逃亡,還有疑問,也沒有證據顯示張德正有逃亡之虞,裁定駁回。
張德正離開法院前簡短表示,對社會大眾造成困擾,覺得很抱歉,以後不會再做類似的事,隨後在家人陪伴下,前往台北市羅斯福路親戚家。
承辦檢察官隨後提起即時抗告,案卷立刻送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院漏夜審理後,今天凌晨4時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
對於張德政是否有逃亡之虞,高院與北院的裁定見解不同。北院質疑張德政的傷勢是否能逃亡?高院則以主治醫師認可他返家靜養,足見其身體狀況已非完全不能行動,原裁定推認無逃亡之虞,尚嫌率斷。
另外,承辦檢察官的聲押理由提到,張德正寄給媒體的自白書,曾提及「如果沒有死,…沒關係,不管出來是幾歲,也許我會變成惡魔,…,惡魔不會避開尖峰的時段,會直直往前衝,不會找人少的時間,沒聯結車駕照沒關係,會爆炸的東西,是可以合成的,用走路的到總統府,…」
檢察官以自白書認定張德正有高度再犯的危險性,但原裁定並未採用,高院認為原裁定此舉有理由不備的違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