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剛進入2015年,大陸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就站到了風口上。根據去(2014)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根據人民日報報導,相較於中央,地方之間差異性較大,公車改革這個骨頭更難啃,糾結更多,也更眾口難調,有人歡喜有人憂。
某些官員不適應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參改人員包括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車補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以人民幣計價,以下同),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方案之下,最不適應的當屬坐慣了專車,既當公車又當私車使用的某些官員。畢竟,沒有了專車定時接送,司機被分流了,少了幫著辦雜事兒的人,這可不是1300元能補償來的。
在中央八項規定執行之前,公車買菜、接孩子、充作婚車等新聞常常見諸媒體。對於公車使用,曾有人調侃:1/3時間公用,1/3時間領導私用,1/3時間司機和他人私用。中央八項規定執行以來,公車私用、以車謀利等問題得到治理。為了根治車輪上的腐敗和建設節約型政府,中央還是決定動公車改革這個20年沒啃得了的硬骨頭。
專車出行養出了一些領導幹部不會過群眾生活的毛病,而公車改革就是要讓領導回歸到群眾的生活方式中,切實感受普通百姓的生活方式,這樣在決策時才不會憑空做決定。
普通公務員受益
記者到地方採訪的時候,經常看到縣裡的科級幹部拿自己的私家車當公車用,算下來實際是倒貼錢給公家幹活。幾年前,記者在四川一個不發達的鄉鎮採訪,鄉裡班子成員共用一輛破舊的5人座麵包車,遇到下鄉,還要靠騎自己的摩托車。
按照規定,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這樣算下來,對平時沒有專車,還要倒貼的普通公務員實際上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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