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這幾天,霧霾天氣又頻頻侵襲北京,25日,北京市再次發布霾黃色預警。在正在舉行的北京市兩會上,如何在霧霾天氣採取應急措施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焦點。而其中,在重污染天氣是不是應該對機動車採取進一步限行措施,是和普通百姓關係最為密切的一條。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按照目前的規定,當空氣污染達到最高紅色預警級別時,北京市將啟動全市範圍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強制性措施。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日前表示,未來將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達到橙色甚至更低級別的污染預警的時候,也可能啟動單雙號限行。
北京市市長王安順在與北京市人大代表座談時也談到,北京市政府正考慮在嚴重霧霾天氣對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王安順表示,應急條例有明文規定,我是指嚴重污染的時候,就想能夠推行單雙號,就是嚴重霧霾的時候。同時,王安順還表示,如果限行,首先會限公車,然後才是私家車單雙號限行。
王安順表示,首先公車先停,然後再單雙號,限制誰,那天限住誰就是誰了,減少點霧霾。當然我們必要的一些施工、工地等等停停也是可以的。
早在2013年初,北京市在啟動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時,已經要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帶頭停駛30%的公務用車,此舉也順應了民意,因為在北京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徵求意見時,近四成的意見認為,公車應該在限行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車輛限行,公車先限,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然而私家車是否應該為藍天白雲進一步作出貢獻,進行單雙號限行呢?在《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以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當中,都對重污染天氣的機動車限行作出了規定,但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常紀文表示,地方法律法規是否有權作出這樣一些規定,正是法學界目前的爭論所在。
常紀文表示,現在真正的焦點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能否給公民的基本物權作出限制,因為是大陸的法律沒有這個依據的情況下,而且對政府也是有一個要求,法無明文規定你不得為,所以在確保上位法依據基礎之上作出這個規定,目前來說還是有一定難度的。所以這一做法肯定是學界的爭論特別大,按照立法的規定,基本財產權的使用性質應該由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的規定,目前沒有嚴格意義上來說,如此發布的資訊,因為還涉及到外地的車,應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立法,北京市作出這個規定不太妥貼。
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對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修訂,修訂草案已經將重污染天氣的機動車限行寫入其中。那麼,如果在未來,機動車限行在法律依據和程式上都沒有任何問題,這又是不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最佳選擇或必然選擇呢?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認為,霧霾天氣是常態,不可能透過限行等應急手段來解決。而即使是應急措施,機動車限行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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