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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屆滿 總統將提名4位大法官
Feb 25th 2015, 12:00

任期屆滿 總統將提名4位大法官

2015-02-25 20:00:05 中央社 台北25日電

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司法院現任15位大法官中有4位將屆滿任期,必須對缺額進行提名,並希望立法院能於本會期完成大法官同意權的行使。

「民國10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1次會議今天上午在總統府召開,由小組召集人副總統吳敦義主持,馬總統出席致詞並頒發聘書予所有小組委員。

總統致詞時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現任的15位大法官中,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等4位大法官於民國96年任命,今年9月30日將屆滿任期,因此,他必須針對這4個缺額進行提名。

總統提到,大法官的職權除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外,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他強調,「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大法官是憲法最主要的守護力量,倘政府機關間針對權限分際與實際運作發生重大政治爭議問題時,將可發揮定紛止爭的作用。

談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資格條件,總統表示,由於大法官的角色非常重要與特殊,因此,以往被提名人的資格條件及審核過程均備受各界關注。

總統說,「司法院組織法」已於今年2月4日修正公布,其中,第4條就大法官法定資格要件即做出相當程度的修正,明定大法官需來自審判、檢察、律師、學術界,以及具有法學素養的政界人士,且任何一款資格的大法官,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的1/3。此次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亦將依據前揭原則進行選才,期廣納學術與實務界的優秀人才,進一步發揮大法官職權功能。

總統也提到,他已於今年1月27日核定「民國10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並敦請副總統擔任審薦小組召集人,期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提名適任的大法官人選,並希望立法院能於本會期完成大法官同意權的行使,使新任大法官能順利接任。

「民國10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敦聘副總統吳敦義、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前大法官吳庚、王和雄、徐璧湖、國立台灣大學教授劉宗榮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前檢察長林玲玉等7人擔任審薦小組委員,由副總統擔任小組召集人,翁岳生為副召集人,負責各項審薦事宜。

審薦小組為擴大選才,遴薦優秀適任大法官人選,會中決定除由總統府主動函請相關機關、團體推薦外,並自2月25日起至3月13日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大法官人選,亦歡迎自我推薦,而為求審薦程序公正超然,審薦小組委員一律不得提出推薦人選,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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