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m311 (abm311)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心得] 第一份RD工作 被炒了~
時間Thu Sep 4 09:33:22 2014
首先,差一個月滿一年,這狀況很尷尬因為申請就業保險的相關給付先決條件 是投保年資滿一年。差這一個月剛好沒得領,除非原PO在這間公司之前有一個 月以上的投保年資,不然剛好被婊到。 其次,關於資遣乙事建議原PO查閱一下勞動基準法第16~20條相關規定。了解一 下法律保障勞工的預告期間、資遣費、謀職假。 依原PO的情況建議先跟公司確定是否資遣,若是則要求依法定程序執行。基本上 要求依法給予預告期間應該就可以補足就業保險年資一年的問題,然後依法要求 資方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事後可至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補助金。 若公司要求資遣日前都必須進公司上班,則可要求每周兩天帶薪的"謀職假"。 最後,最重要的就是拒絕簽署任何"離職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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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uefish520: 好的謝謝 我現在去找勞基法相關資訊 感恩!! 09/04 09:44
→ ruthertw: 原PO看這則吧~ 對你比較有幫助~ 09/04 09:45
→ bluefish520: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09/04 09:45
→ bluefish520: 所以我也只能多十天而已 公司給我兩個禮拜@@ 09/04 09:45
→ bluefish520: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 09/04 09:46
→ bluefish520: 所以我還能拿到11/12*30K 這樣的錢對嗎 09/04 09:47
→ bluefish520: 另外請問 "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 09/04 09:47
→ bluefish520: 這個我需要去申請拿嗎?? 09/04 09:47
→ bluefish520: 謝謝 09/0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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